十二、使用天然氣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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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使用灶具做飯、燒水時不能遠離、外出,以免火焰被燒開溢出的水澆熄,發生中毒和爆炸事故。 |
2、要掌握好火色,火焰呈藍色透明狀。內焰清晰可辯,并發出吱吱的氣流聲,此時燃燒正常、火力大、省氣。若火焰發黃而長,跳躍時為不正常,應調整灶具風門。 |
3、灶具、熱水器使用完畢,應關閉灶具、熱水器開關及灶前和熱水器前閥門。 |
4、不準在天然氣管道上懸掛物品,不準在裝有天然氣管道和設備的房間內住人,不準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、和易腐蝕性的物品,防止設備損壞,發生事故,并經常保持廚房和外界的通風良好。 |
5、專供居民生活使用的民用氣,不準作為商業、火鍋和公共用氣。不準私自增加用氣設備和擴大用氣范圍。 |
6、未經天然氣公司驗收的工程,用戶嚴禁私自開閥用氣,因不安全原因和違章被公司停氣的用戶,未經公司批準不得私自恢復供氣。 |
7、嚴禁用戶擅自改裝、移動天然氣用氣設備(熱水器、灶具、氣表)和天然氣室內管道,不得封閉安裝有燃氣熱水器的陽臺,私自改變用氣環境,若一定要封,必須征得天然氣公司同意,并采取有效措施,保持通風良好。 |
8、用戶使用的燃氣用氣設備(熱水器、灶具等)必須是經過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。 |
9、有安裝標準的燃氣器具的安裝,應當由取得安裝資質證書的單位派員安裝,用戶不得自行接管安裝或改裝。 |
10、用戶應定期(每年)與有相應資質的檢測維修部門聯系,對所用燃氣設備進行檢測、維護、保養,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使用。 |
11、按國家有關規定,使用十年以上的分戶計量表應予以更換。 |
12、國家規定出水量5升/分鐘以下的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再生產、銷售、安裝、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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